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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7月底摇号配租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今年市政府推出的390套成套廉租住房将首度实行摇号配租方式供应。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房改办获悉,该批次成套廉租房源自6月6日开始接受申请以来,目前已有100余户家庭提出相关申请,其公开摇号工作将于7月底进行。

  按照苏 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市区低保廉租型住房配租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度,将推出首批390套成套摇号配租廉租住房。凡本市平江、沧浪、金阊区范围内的,2007年底前已批准享受租房补贴的,享受住房保障在2人(含)以上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家庭,以及现已公示尚未配房的2人(含)以上户的低保特困家庭均可申请本批次摇号配租廉租住房,享受住房保障1人户家庭则待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后再另行配租。

  据介绍,这390套摇号配租廉租住房具体房源位于市区环线周边,房型包括一室户、一室半户和二室户,面积在45-75平方米左右。凡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户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领取和如实填写《选择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并需在6月20日前返回到区房管局,逾期将视为放弃。申请户家庭人员如有下肢伤残、65周岁以上老人、身患重症病人(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的,可以申请优先摇配低层次住房。

  根据此次廉租住房配租流程,市房管局直属房屋所将在7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摇号配租的申请户家庭人员与住房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在7月30日前对通过公示的申请户按人口段分批进行公开摇号。摇号后的一周内,允许申请户之间为便利生活,与同人口段家庭进行廉租住房的交换。直属房屋所对具备入住条件的廉租住房,将在9月15日前为配租申请户出具《苏州市廉租住房分配通知单》,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妥退房和廉租住房的起租入住手续。

  申请户一旦配租廉租住房后,原有住房将由房管部门收回使用。原自有住房是公有住房的无偿收回;原有住房是私房的,由房管部门按政府制定的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房屋产权人后再转为公有住房收回使用。其中,有三种情况的原有住房可以申请保留,包括配房申请人的家庭住房保障人员属三代4人(含)以上的;配房申请人原居住的住房是父母、子女等非享受住房保障人员的;配房申请人原居住的住房是未析产的共有私房的,应视作自有住房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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