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房管处今年将出台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4-13 来源:
为了规范本市范围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使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市房产管理处在多次下基层调研,与属地政府、业主委员会、律师等多方讨论的基础上,拟出台《常熟市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该手册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编制,包括了业委会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公章管理、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等内容,有望成为解决小区内日益凸现的各种难题、矛盾的“攻略秘籍”。该手册是苏州县级市内首本全面、系统化的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
一是权责更为明晰。该手册理顺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属地政府、物业公司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范围。明确了小区停车管理、停车位增设、小区绿化改造、维修资金使用、更换物业公司、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改造等的责任主体和运作程序。
二是运作更为规范。该手册提出业主(代表)大会可成立监事会,监督业主委员会是否正确全面负责的执行了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否带头执行了业主管理规约,是否有违规行为。还提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额度、使用范围必须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越权,超额、超范围使用和挪用,业主委员会不得设立私人账户,禁止公款私存、私用。公章管理使用必须确保安全合法。房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可根据该手册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是日常管理更有针对性。如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组织,但对涉及本区域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有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可成立管理小组,分别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保洁、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于共有部分和共有设施的收益与维护,根据物权的归属,区分了全体和部分,物权属于谁,其收益就属于谁,维修责任就由谁承担;占用公共场地、道路停放车辆应该收费,人防工程停车费在扣除合理支出后,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补充物业服务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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