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常熟市新建住宅实行物业承接查验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2-07-01 来源:
因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无人验收或验收不全,业主入住后发现问题,常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踢皮球”。今后,这笔糊涂账有望通过物业承接查验环节得以明晰。从房管处获悉,我市新建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将于7月1日起执行。《关于规范我市新建住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通知》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6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业主代表、属地政府、社区、物业主管部门可以参加现场查验。
《通知》规定,凡我市2012年7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房屋,必须按物业承接验收程序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办理移交资料清单,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情况,分期进行承接验收。交接双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完成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通知》规定,物业资料归全体业主所有。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后,承接验收的所有资料归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并委托业主委员会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由承接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暂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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