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罢工无人埋单无人修 导致业主在外租房子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9 来源:
早报讯 “电梯维修费该谁出与我们无关,可现在电梯罢工,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损失谁来负责?”昨天,市民王女士反映,一位业主不慎损坏小区电梯,导致电梯停运一个多月,部分居民只能在外面租房子居住。
“原来还计划8月8日奥运会开幕当天入住图个吉利,现在肯定不可能了。”据王女士介绍,她住在城阳区一个新建小区。楼座共12层,24户居民。6月份,房屋交付后,她和同楼座的居民陆续开始装修房子。6月下旬,电梯突然停运。居民们到物业打听得知,楼上一户居民家中漏水,泡坏了电梯。物业和这户居民就电梯维修费的赔偿比例发生纠纷,双方都不愿意承担全部维修费。
“装修很多材料,我们只能花钱雇人扛上楼去,进度很慢,部分邻居只能暂时停止装修。房子一直装修不好,有的只好在外面租房子住,我们的损失是不是该物业负责?”王女士认为物业不作为,她想停交电梯费和其它物业费。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与损坏电梯的居民达成协议,本周之内电梯维修费全部到位后,厂家会马上派人来维修,请居民谅解对生活造成的不便。
损失应由物业赔
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的李秋航律师认为,即使电梯维修费应由个别居民承担,物业也不能因此影响公众利益,而应当立即维修,让大家正常使用。对于因电梯停运而对居民造成的损失,如租房、搬运费等应由物业承担,但居民应保留支付费用的相关证据。对于电梯维修的费用,物业可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向责任人讨要。
因电梯没有正常运转,王女士有权不交停运期间的电梯费,但其它的物业费不能擅自停交,以免日后物业将居民告上法庭,讨要物业费。另外,居民可和物业协商,由物业费冲抵电梯停运给居民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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