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两会代表:住房贷款等重大支出计税前应扣除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3-08  来源:
      如何优化收入分配,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施策重点之一。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基尼系数为0.462,尽管已是连续第七年下降,但仍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仍有较大改善空间。
 
      税收是调节二次分配的重要渠道。专家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超过60%为工薪阶层缴纳,个税沦为“工资税”的现状急需改变。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是执行个税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
 
      昨日,多个代表委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一个过程,在改革完成前,应当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几乎每年都会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历届两会上,包括格力董事长董明珠、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等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都提出过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的建议。
昨日,多位代表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至少为5000元。“在减轻普通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同时,使高收入群体不成为主要受益者”。
 
      ★焦点
 
      “赡养老人等支出应计税前扣除”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彪拟提交《关于加快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减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建议》,呼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税。在该项改革完成前,则首先应当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张育彪认为,加快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降低居民税负,是当前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客观要求。“要重振经济,必须更加依赖于扩大内需和消费,而减税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扩大消费的办法”。
 
      “迅速、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张育彪建议,落实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基本思路,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税,“建立税前扣除制度和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合情合理考虑每个家庭特别是相对低收入家庭的实际负担情况,将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培训、住房按揭贷款等重大项支出,在计税前扣除”。
 
      “年终奖一元之差多交数倍税金”
 
      本次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带来了一份细致的建议。
 
      他算了笔账,称根据国税总局2005年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年终奖计税方式可能导致不公平。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年终奖计税方式是,将总数目除以12个月,按得到的平均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何寄华说,对于年终计税奖金处于税率变化临界点边缘的纳税人来说,却存在着明显的税负不公平问题,“可能年终奖多1块钱,就要多交上千块税”。
 
      例如,按目前计税方法,18000元年终奖要缴税540元,18001元却要缴纳1695.1元,只因核算到全年后,平均数相差0.08元,导致速算扣除数从0变成了105。
 
      何寄华认为,不能因为一元之差导致个税数倍之差,“这实际上是个分档问题”。
 
      就此,何寄华认为,应当科学界定计税时间概念,因为年终奖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奖金,并非一个月的所得,不能简单按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来计算,而应就年终奖单独设计税率和计算方法,以这样解决上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不公平问题。
 
      “年终奖可参照月工资薪金的税率标准来进行设计”,他说,但是年终计税奖金和速算扣除数应当以年度为单位,例如不超过18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超过18000至5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1260。
按照这种方式,18000元和18001元的差距,就只有0.1元,“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适当提高免征额影响税收不大”
 
      全国政协委员,原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介绍,所谓的“个税起征点”准确来说应该叫个税免征额。
 
      对于个税免征额,董大胜说,提高1000、2000免征额对个人所得税影响不会太大,“只要加强税收征管、对高收入的人应收尽收,(税收)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一种方式是,税收征管再严格一点,向高收入者征收累进税。累进税是指收入层级越高,使用税率越高,现在我们采用超额累进税,超过部分按照较高的征税。另一种,全额累进税,指的是不管你收入多少,只要达到一定基数,就按照最高税率征税。这是区别。”
 
      “全额累进税对高收入限制和调节力度更大。现在超额累进税税率最高是45%,已经听到很多人抱怨了。富人会说:赚点钱都被国家拿走了。穷人会说:你剩下的还不多吗?” 
 
      ★案例
 
      “个税起征点七八千合适”
 

      某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张嘉(化名) 年收入5万 

 

      张嘉是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每个月收入税后四千多元,年收入5万多。

 

      张嘉目前工资水平达到个税起征点,每个月缴纳个税大概十多元。据张嘉介绍,每个月还房贷3000多元,孩子上幼儿园园费、餐费加学习班每月至少2000元,加上日常花销,他和妻子每个月最多攒一千多元。

 

      张嘉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过低,“虽然缴税额不高,对生活看似影响不大,但按现在起征点,已经覆盖到我这样的底层工薪阶层,感觉个税没有起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

 

      对于将要进行的个税改革,张嘉希望调高起征点,到七八千元比较合适。“一线城市很多人月入过万。”

 

      “建议以家庭为单位收税”

 

      证券公司员工许毅(化名) 年收入15万左右

 

      许毅介绍,每个月需缴纳个税约三四百元,每个月最主要的花销是房租和日常花费,“我和未婚妻一起,基本都是月光,没有存款”。

 

      许毅认为,个税扣的有点多,将近净收入5%,“其实税率应该在1%之内。”

 

      许毅表示,按家庭为单位征税更加合理,“一个家庭中有可能一个人收入高一个人收入低或没有收入。如果不考虑家庭,收入高的人就会被收税,但有可能他的收入要养活剩下的家庭成员。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或能少扣税。”

 

      如果提高起征点,许毅表示,最好以8000为起征点。

 

      “征税覆盖更多高收入群体”

 

      金融企业高管张东平(化名) 年收入百万左右

 

      张东平在一家金融企业做高管,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缴纳的个税并不固定,但最少也要交十多万的税。

 

      张东平说,现在的家庭生活和开支比较大,包括房贷、车子和子女教育以及日常的购物,“现在的孩子教育花费特别高,一年基本都在十多万”。

 

      张东平认为,应该提高起征点,至少提高到5000元,然后将来逐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因为目前的操作难度感觉还是比较大,“应尽快降低个税,释放各个阶层的购买力”。

 

      张东平建议,应该增加个税的征收级数,将更多高收入群体纳入征税范围,并加大监督,防止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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