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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处下发通知 对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暂定等级进行核定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8-30  来源: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房管处下发通知 对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暂定等级进行核定    

 

      继对18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考评之后,8月17日,市房管处又下发通知对我市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暂定等级进行核定。这项通知的出台,我市市民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选择将有据可依,为市民购买置业提供了直观的保障。

 
      此次核定的对象为上年度未核定信用等级的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设立企业需在申请预售许可10个工作日前向市房管处申请核定企业信用暂定等级,并将自企业设立之日起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相关证明一并提交。
 
      市房管处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会同住建、国土、规划、发改、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地名等行政部门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并最终核定该企业信用暂定等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根据开发企业信用分值评定,企业信用分值采用在信用基本分基础上,按照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新申请企业及开发企业基础信息填写完整且真实有效的获得信用基本分100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随信用信息的变化而动态变化,市房管处将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差别化管理。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良好)、C级(信用一般)、D级(信用较差)四个等级,新设立企业在核定正式信用等级之前按暂定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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