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市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督查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5-08-23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营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促进和谐小区建设与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发文,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开展专项督查。目前,物业服务企业正在进行自查自纠。

 

      此次督查的范围是常熟市范围内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收费场所和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置价目表,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小区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等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汽车停放费等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公示收支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取得的收益是否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使用;是否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将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如实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按照以前规定、约定收取的装修押金、保证金是否及时退还。
 
      据了解,本次督查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从8月份开始,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督查内容及相关文件规定,检查自身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自9月开始。市发改委、房管处、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随机抽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现场督查,对于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规定及时整改。对于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计入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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