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会议还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会议指出,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会议确定,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为促进比较充分的就业提供支持。
“经济增长农民工作用巨大”
李克强指出,国务院新一届政府组成以来,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取消了一批议事协调小组。但在这种背景下,2013年6月却专门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这充分说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十分巨大的作用。”李克强说,“有研究显示,中国近几十年快速发展靠的是人口红利,这个红利很大程度上就是农民工的贡献。”
李克强强调,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二等公民”。(傅旭)
促进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落户
会议指出,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一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
二要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三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
四要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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