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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新规2014年1月6日施行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4-01-09  来源:

      从1月6日起苏州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这项新规可急坏了不少打算提取的市民。市民仍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问:现在苏州住房公积金最新的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6日起,将在苏州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还贷委托提取方式后,自签订还贷委托协议的次月起,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依据您的上月实际还款额,委托提取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直接划转到您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

问:1月6日前没办理的,还能再办理提取业务了吗?

答:您原先已经使用过苏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购房、贷款,按照新规定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即需要带贷款银行签约,根据实际还款额以后每个月的公积金将自动划转到银行账户上。还未使用公积金的市民仍可办理提取,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问:目前办理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答:如果您已经购房且购房发票未满一年的,便可以‘购房’为申请理由去办理提取业务;若以‘偿还贷款’为申请理由则将实行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购房发票超过一年的,将无法办理提取业务。

若办理提取业务,那么新房二手房所需准备材料是不同的,但一定是需要购房合同所签字的本人。

问:办理提取业务,新房和二手房分别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呢?

答:新房办理提取业务需要准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提取的金额只能截止到购房发票签订的当月。

二手房办理提取业务需要准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证、房产证、契税等税务证件、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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