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支公示须规范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12-25 来源:
根据《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第4项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定期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使用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又到一年年终时,缴纳的物业费被花在哪了?花得是否合理?物业的经营收入又是如何分配的?……这些都是虞城不少小区业主近日议论的热点话题。
“羞答答”的账本静悄悄地“晒”
“一个小区四五百户业主,一年的物业费就算收到六七成,那也是不小的一个数目,但是他们公示出来的收支明细也太简单了,就这么寥寥一张纸。”常熟城东某小区自上周起联合业主委员会已经将2013年全年小区财务收支表张贴在了小区入口的公告栏里面。但是面对这张“羞答答”的账目,不少业主表示太笼统,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根本没起到公示的应有作用。
记者昨天来到该小区,看到这张一页纸的公示表里,“收入”一栏中简单注明有物业费268609.75元、房租80000元、银行 利 息2315.5元 …… 共 计38095.25元;“支出”一栏总共有17项,除了员工工资、绿化维护外,还有律师顾问费5000元等开支。“尽管就这么一页纸,但是我们已经按照规定实行了‘阳光财务’,将所有收入和开支都列了出来,相比部分拖着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我们的工作应该还是合格的。”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说。
虽然有疑惑,但较真的业主并不多
同样是“晒账本”,记者在虞城其它几个小区采访时也发现,凡是张榜公布的财务收支情况都相当含糊。除了简单地表明一下总收入及总支出外,并不见详尽的明细。小区年终账本,“收支”到底包含了哪些项目?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收入”一般有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物业用房租赁费以及广告场地出租等“经营性收入”;“支出”则包含了物业所雇佣的保安和保洁员工资、水电、公共设施维护费以及一些其他费用。
虽然各小区物业均表示,业主如有需要,完全可以通过业委会前往物业查询详细账单,但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真正较真的业主并不多。一名张姓业主无奈地告诉记者说,去年他就质疑物业公司怎么还会有“招待费”一项,而且高达5万多元。结果物业答复说那是用于应付相关部门前来检查的招待费,“此外,一年到头出现在小区出入口、电梯内的各类商家广告横幅、液晶显示屏上的广告等经营性收入,这笔收入的去向如何?物业又是按照怎样的标准向商家收取的?作为业主来说真的是两眼一抹黑。”张先生表示,大多业主只求交了物业费能过上一个相对太平的日子就足够了,而对于物业在公示中收入缩水、虚报支出成潜规则尽管心知肚明,但实际生活中大家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较真的热情。
小区物业公共服务收支公示须规范
“物业应当定期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公布物业小区经营性设施经营收支情况,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非业主使用人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唐曦律师指出,业主认为物业收支公示含糊不清;而物业则认为部分业主拒缴、拖欠物业费影响其正常工作;而原本理应成为两者联系纽带的业委会又没有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三方因素汇聚,造成了眼下虞城小区“阳光财务”少人问津的尴尬局面。
那么,业主与物业之间又该如何建立起互信的和谐关系呢?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个和谐的小区,需要物业、业委会和业主三方给力配合,就好比这年终的物业公共服务收支公示就必须要规范起来。只有三方都真正懂得并珍惜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让整个小区真正和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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