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重视保障率完善住房体制以确保公平性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0-27 来源: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委员们针对保障型住房如何兼顾公平性向住建部发问。 委员提问:大家都知道,保障性住房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首先它不是全覆盖的,所以公平性的问题是非常敏感的。第二,它的种类非常多,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等,投资又涉及方方面面,有政府的、银行的,有企业的,也有居民自己的,当然还涉及到土地问题,地区差异又非常之大。假如这个事情做不好,将来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这些后果,我们在讨论过程当中很多同志也谈到了。当然我相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考虑到了这些问题。姜部长在自己的报告中也提到了做顶层设计,但是这件事谁来做,怎么样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里面是什么样的角色,有什么样的考虑。作为一个附加的问题,刚才也讲到了,投资的方面非常多,而且比例也不一样,国家现在投入做得比较好,但是从银行,从地方等方方面面来讲,落实得还是不够的。现在一年差不多过去了,如果投资不到位的,质量保证等等问题是怎么样考虑的? 第一位的公平是保障率 姜伟新:公平问题确实是非常严肃的问题。住房保障这项工作的顶层设计,我们考虑第一位的还是基本保障制度的问题。下一个就是如何落实好制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讲到公平性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位的公平还是保障率,是保障多少。到“十二五”末期,我们国家城镇住房保障要达到20%左右,确实也是费了一番脑筋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跟其他国家比,我们这个比例是低的。这个比例究竟怎样,在实践当中还可以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从体制上杜绝“开着宝马买经适房” 第二个层次的公平问题就是执行当中的个人财产的占有,会不会有人借这个机会谋取利益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这几年工作当中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当然现在还没有做得很好。可以租的房子是一个问题,对可以售的房子,可能会产生资产上将来占很大的便宜,或者在房子销售上牟利。 •户型设计 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例,一是户型设计现在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一般收入较高的家庭不会住那么小的房子。 •条件审查 二是条件的审查,必须是低收入,不够低收入你不能去,当然有个别现象,开着宝马去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这种现象发生过,但不是主要的,当然也说明我们管理过程当中还有问题。要审查收入,实行三榜公示、公开。 •政策限定 三是政策上有限定,买了经济适用住房,五年内不能上市,只能自己住,五年后允许上市,但是还有两条非常严格的规定,第一是只能卖给政府,或者优先卖给政府,第二是80%-90%的土地收益由政府来收回,土地增值那部分的80%-90%必须由政府收回,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借经济适用住房来谋取很大利益的情况发生。 当然,执行过程当中,因为才刚刚开始,很多地方还没有到五年,没有到他卖了赚了很多钱的时候。当然我们会更加重视这个问题,认真对待。 延伸阅读: 丰台保障房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姜伟新:今年已安排1520多亿元进行保障房建设 住建部:保障房正研究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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