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低收入家庭有福了 今年第2批配租廉租房登记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18  来源:

苏州市城区2011年度第二批摇号配租廉租住房,进入确认登记阶段。预计在11月对通过公示的申请配房家庭组织进行公开摇号配房。

本批次拟摇号配租廉租住房的对象,是本市城区(平江、沧浪、金阊)范围内的,2011年6月30日(含)前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登记并经核准具备配房资格,至今未参加过摇号配租廉租住房,现仍符合享受租金补贴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上述具备配房资格并已领取《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资格核准单》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窗口签字确认参加摇号配房(节假日不办理),逾期参加下一批次摇号配房。

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低保证、资格核准单、符合申请低层次安置的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预计在11月对通过公示的申请配房家庭,组织进行公开摇号配房,确定配房的坐落与房号,摇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摇号配得廉租住房而放弃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再受理其重新配房的申请。以前在行政中心窗口受理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要求配置廉租住房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受理窗口重新申请住房保障,参加下一批配房摇号。

申请家庭如联系地址和电话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请即时到各区住建局办理变更登记以便能及时得到保障,如因申请家庭联系地址和电话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而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得到保障的,将延迟到下一批次摇号配房。住房保障相关情况可登陆苏州住建局政务网(www.szjsj.gov.cn)查询。

另悉:2011年度苏州市城区(平江、沧浪、金阊)购买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确认登记已经开始。

供应对象:本年度购买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对象是城区范围内的,2011年6月30日(含)前在各街道受理窗口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并获批准,具备购买资格的申购家庭(含往年申请并保留资格未取得实际购房机会的申请家庭)。

登记时间:纳入供应对象的家庭,如要求参加本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申请人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资格核准单等相关证件,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到原申请受理窗口签字确认“参加本次供应摇号”,逾期将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供应摇号。2011年9月15日前,已确认登记“参加本次供应摇号”的不必重复登记。

供应摇号实行轮候制度:具体的房源配置方案和摇号方式,将根据确认登记“参加本次供应摇号”的家庭数量、房源最终筹集等情况确定,并在正式供应摇号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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