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苏州保障房实施更新 “夹心层”解决有办法了!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14  来源:

苏州保障房实施更新 “夹心层”解决有办法了!创新住房保障实施形式,打造安居、宜居、优居幸福家园

今年7月1日,我市正式开展城区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目前老城区已有200多人申请配租。与该项政策相配套,我市位于沧浪新城晋源桥堍的公租房小区已开工建设,该小区一期投资4亿多元,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89套。

率先在全省出台《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率先在全省制定《苏州市区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作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最早探索和实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地区,苏州近年来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着力解决城市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夹心层"的居住问题。

在不断探索中,苏州的公共租赁住房已形成三种模式:一是由政府建设公租房,主要解决科技人才和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二是由企业投资建设集宿楼,主要解决本企业外来员工居住问题;三是由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公寓楼,主要解决区域内各类企业员工居住问题。

市住建局的统计显示,到今年7月底,全市共开工建设各类公租房19383套(间),完成目标任务17489套(间)的111%。其中市区新开工6789套。同时,我市还完成了新增廉租房470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60套,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8421套,发放租赁补贴4642户,建设总量已经提前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

以打造安居、乐居、宜居、优居幸福家园为目标,目前,我市已形成政策相对完善、保障方式科学合理、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房源建设基本满足的住房保障体系,该体系共分配租廉租住房、供应经济适用房、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实行公房租金减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府购房补贴、配租公共租赁住房7个层次。正是通过这一系列梯度式的住房保障形式,我市较好地解决了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三类家庭以及新就业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的住房困难。

据初步测算,老城区住房保障人群覆盖面已达到25%左右,超过了国家和省的住房保障要求。目前,老城区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月人均收入12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和月人均收入1700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等都已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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