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患五种重病可以提取公积金10月起执行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13  来源:

      在市民心目中,公积金的缴纳、提取等主要是跟房子搭界,不过如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尝试突破这样的界限,让公积金能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急需要用钱的人所用。记者昨天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职工患重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惠民利民政策,对患重病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给予政策倾斜。
    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种重大疾病的,在患病治疗期间,以上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全部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两次。这一新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朱建明表示,这次提取新政的实施,主要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益和保障功能,进一步体现对特殊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关爱,切实帮助解决职工家庭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减轻患重病职工家庭经济压力。事实上,苏州公积金在归集上也为提供这样的人性化服务创造了空间。据悉,今年1至8月份,我市共归集公积金71亿元,累计归集543亿元;1至8月共提取公积金42.5亿元,累计提取311亿元。
    办理地点:职工携带提取所需的相关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大厅申请提取,符合条件的可当场办理提取手续。
    
    友情提醒
    提取公积金要带哪些资料
    职工凭以下材料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1、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2、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 3、本人身份证;4、住房公积金卡;5、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须提供与患病者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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