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物业纠纷处理 苏州导入调节机制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30  来源:城市商报

  为啥原先不可调和的矛盾,到了调解员手里就迎刃而解了呢? “调解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宝,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更以情动人。 ”副市长梅正荣在昨天的会上说,在社区这个主要的生活区域,家庭邻里都以和为贵,人与人之间是讲感情的。曾经有两兄弟为了物业纠纷打了4年的官司,都没解决,结果经过调解,一个月,两兄弟就和好如初,为啥?打官司伤感情,中国特色的调解,很有效。当然调解员的水平,也很关键。

 

  苏州专门成立的这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就是将物业纠纷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财力物力。 “很多矛盾在一开始比较容易解决,通过这个专门的调处机构,第三方介入,信任度高。 ”

 

  建立调解制度 年内全面覆盖

 

  人民调解,将是处理物业纠纷的首选方式,调解组织将建立四级网络。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由苏州市住建局、司法局、综治委办、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政局、规划局、市容市政管理局、物价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分析研究本地区物业纠纷的动态,指导检查各地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对复杂、重大的物业纠纷处理进行协调和指导。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其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在县级市(区)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任1至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日常工作。在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可聘任1至3名专职调解员。村(社区)也有相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到今年年底,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实现全覆盖。

 

  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也将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往往从一个小小矛盾开始,以排查预防为主的预警机制将建立健全。还有物业纠纷信息沟通反馈工作制度、调解工作例会和台账制度、重大物业纠纷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为社区、社会的和谐稳定织出一道道安全网。

 

  调解能手高手,也是网络建设的重点。各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将配足,还要选派能力强、业务精、有经验的人员、法官参与业务培训,提高处理纠纷能力。 “一个好的物业纠纷调解能手,除了具备法律、物业相关知识外,更要懂得察言观色,还要有说话的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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