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广西多方式推进公租房建设 以40平米小户型为主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8  来源: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为着力解决都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住房问题,广西将通过土地供应、财政、金融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的《关于确保实现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组合实际,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广西要求,各地能够使用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企业投资建设等方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政府投入的资金(含中心以及自治区补助资金),各市县可用于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也可以用于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

 

       此外,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中,广西将重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在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教育等用地或房屋,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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