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买个MP3,都有一本厚厚的说明书。而动辄数百万元的房屋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资产,理应有一份详尽的使用说明书。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李自强
下月1日起,北京竣工交付的住宅项目,在业主收房入住时,开发商都要提供一份详细的房屋使用说明书,详细描述房屋建筑各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的使用说明书也要一并移交给买房人。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示范文本,包括四个部分: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各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相关附件以及服务指南。
六成房屋室内空气超标
在示范文本的第三部分,记者发现要求提供的附件有《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李自强介绍说,过去,这份报告只是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中,开发商要提供的,但没有提供给购房人。近年来,室内环境是否达标的纠纷明显增多,在精装修的房屋中尤其突出。此次北京强制要求将该报告作为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附件,提供给购房人。
在这份报告中,开发商要明确列出室内环境检测的5项指标:苯、TVOC(总挥发有机物)、甲醛、氨、氡。
国家室内环境质检中心主任宋广生介绍说,根据他们的检测和调查,目前约有六成房屋的室内环境不达标。有些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就不达标;有些则是业主在使用中造成的。
亮指标保护购房人利益
房屋建筑的空气污染,主要有几个方面,混凝土防冻剂中会有氨的污染,混凝土外加剂中会有甲醛的污染,一些矿渣砖等放射性材料会有氡污染等。这些方面的污染,将来《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中都会列出并让购房人知道,这对购房人的利益是一种保护。宋广生说。
不过他同时提醒购房人,一般开发商交付的新房,即便这些指标达标,但也往往是与达标值很接近。这就像一个桶,如果水快满了,就不能再加了。
而业主在二次装修,以及在房中放置家具,都会新增一些污染,这就会造成环境超标。另外,根据国家标准,这些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只是房屋密闭1个小时测出的值,但业主家中往往一天不开窗的时间不止1个小时。
■解读
●整体情况开发商说明书造假需担责
在基本资料中,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都要明确列出。这就明确了各方的主体责任。将来房屋出现了问题,鉴定机构在经过鉴定后,就可以判定是谁的责任,应该找谁。李自强说。
另外,和买商品一样,可能人们都会有一个认品牌的心理。比如买房时,他可能就会想选大的设计院设计的房子,那么在这个说明书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李自强说。
此外,可能在最初的楼盘宣传或沙盘中,开发商对配套设施说的都很好,如果业主在今后得房屋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与说明书不符的情况,业主可以凭此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详细部位业主若违规使用责任自负
第二部分是各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如果使用人没有根据说明书,不正确使用房屋而承受了损失,开发商也将因此免责。
房屋与电器不一样,电器是一个人使用的,但房屋里有些结构是属于承重结构,这是共用部位,比如楼板或一些承重墙,所以必须要明确房屋所有权权利的界限,哪些部位是你可以动的,哪些是不可以动的。如果说明书告诉了你不能动,你却动了,将来出了问题要自己负责。李自强说。
如为了避免楼板超负荷,装修时如果使用面砖,总厚度要不能超过多少毫米;卫生间地面与墙面,穿过楼板的下水管洞周边,以及屋面和外墙面等部位,均采取了防水措施,装修时如果有改动,要采取防水措施。
●房屋用具装修建材品牌信息需列出
在第三部分中,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筑物隔声情况和声环境情况等附件都是首次要求提供给每个业主。
李自强表示,对于房屋建筑中配置的电梯、电线、门、窗等,开发商也要提供这些设备、设施的说明书。而对于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还要列出各种装修建材和家具洁具的品牌等信息,如地砖或洁具是什么品牌等。
开发商还要提供给业主房屋的上下水布置示意图、电气线路的布置示意图、地采暖管道布置图等。若不提供,业主在装修时容易打断水管或电线。将来提供了这些示意图,如果还出现这些情况,就是业主的责任。相反,如果没有提供,那么就是开发商的责任。
●二手买卖二手房买卖也需交说明书
除了新房,二手房交易也将需要提供房屋说明书。李自强说,市住建委已经更改了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程序,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子建筑利用说明书》将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果应该提供《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却没有提供,将无法完成二手房的交易和过户。
同时,市住建委还要求,在房屋租赁中,《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也要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由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因为承租人是要使用房屋建筑的,所以他也必须要了解房屋建筑的使用说明。李自强说,今后,公租房作为租赁性房屋,在出租时也将把使用说明书提供给承租人。
●惩戒措施不提交说明书将记分处罚
李自强表示,北京此次编制的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借鉴了日本等国外房屋使用的先进经验。而且不但保障房、商品房等住宅项目,公建项目也必须提供使用说明书。
市住建委要求,下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利用的建筑,开发商都必须参照示范文本编制《房子建筑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购房合同的补充附件,提供给买房人。在业主办理入住时,将说明书正式交付到业主手中。
如果开发商不提供使用说明书,市住建委将视其为违规行为,并进行记分等处罚,这对开发商的资质会有影响。而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说明书不详尽,市住建委也正在研究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