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土部布控全国县城 地价若“异常”一律须上报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3  来源:

      一财讯: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再度升格。去年12月份,国土部要求全国105个重点的城市需要及时上报高价地块外,如今,这一范围已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

 

      据悉,国土部5月26日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文件要求各县级的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

 

       所谓异常交易地块,是指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的、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分别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主管部门。

 

      异常交易的地块上报范围的扩大,意味着国土部将直接监测各县级城市的地价变动情况,以便及时为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波动作出预警。在一线城市实行住房限购的政策下,房地产投资转战三四线城市正成为热潮,此时加大对小城市的楼市监测,似乎十分必要。

 

       今年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就强调,今年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优质地块出让之前,一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一定要严防出让价格的异常,特别是高价地。

 

      2010年12月份,为监测土地市场,国土部就曾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提高市场敏锐性和针对性。此项监控工作涉及北京、上海等105个重点城市。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近日对对本报透露,除地方上报之外,国土部每月也在监控此事。自上述通知下发至今5个月的时间,各地共上报交易异常地块90宗,今年4月份一个月共上报8宗地块,平均一个城市上报不足一宗。

 

       对于地方上报的这些异常地块如何处理,廖永林表示,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法规定的地方,我们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甚至在土地出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我们会直接叫停一些地块的出让。

 

        而在国土部5月中旬下发的《关于坚持以及改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中曾明确指出,当前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户型结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不合理,少数规划的商品住房优质地块和二三线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

 

      此外,除了加强地价的监管,为了应对三四线都市房价上涨的苗头,据媒体报道,决策层已经开始考虑,在部分大型热点城市周边的四线城市,有选择地实施限购,以避免因一、二、三线城市普遍限购导致投资性资本向四线城市转移,进而形成新的房价上涨动力。

 

      今年年初的国八条的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这也说明,限购政策并非只在一线城市执行,凡是符合规定的地方,理应都出台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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