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1  来源:

  第十一条 参保员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一)离退休;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丧失劳动能力;

 

  (四)出国定居;

 

  (五)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六)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七)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八)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九)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十)其他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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