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江苏四成纳税人或将不再缴个税
常熟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16  来源:现代快报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高工薪所得费用的扣除标准,还将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4月份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昨天江苏省地税局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2010年度江苏十大涉税案件。同时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分析,如果按照2500元的扣除标准,超过4成的江苏纳税人将不再纳税,而按照3000元的扣除标准,将有60%的纳税人不再纳税,众多中低收入群体将被纳入减免税范围。

 

  □快报记者 赵丹丹

 

  利好

 

  中低收入者

 

  税收负担会减轻

 

  据悉,去年江苏地税系统共减免相关税收21.29亿元。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表示,从2008—2010年三年内,江苏在民生方面共同减免税收50亿元,受益人群20万人次,主要是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农等方面进行了税收减免或优惠。而他也表示,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此次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将让众多中低收入群体减负。他说,税改不仅要提高工薪所得费用的扣除标准,还将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改革后或将使大部分工薪族适用最低一级或两级税率,同时适用最高税率的高收入者数量也会增加。尤其是费用扣除额提高后,众多的中低收入群体将被纳入减免税范围,更有利于体现税负的公平性。

 

  据了解,税改总体目标是使中低收入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而高收入纳税人税负稳步增加,收入越高,税额增加越多。本次税改将对江苏省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造成一定幅度的减收。

 

  统计

 

  江苏高收入人群

 

  有近30万人

 

  那么江苏高收入纳税人群达到多少?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陈茂锋介绍说,去年903万纳税人数,其中近30万人是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属于高收入群体,纳税总金额达156亿,平均每人纳税超过5万元。

 

  据悉,2010年高收入纳税人群比2009年增长了10%。相关人员表示,从2006年开始,江苏的高收入纳税群体每年以10%增长,这些人群主要集中在垄断行业、金融保险业、石油行业,以及高知的中介机构,比如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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